一、研修類型及期程:
短期研修學分(含交換生):經就讀學系(學程)推薦並經學校核准出國至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從事學位論文有關研究、修習學分者。研修期程至少一學期,但不得超過一學年。
二、申請日期及繳交資料:
(一) 申請日期:自107年11月15日(一)起至12月14日(日)止。
(二) 繳交資料:
1.申請書(附表一),須經學系或學程主任及教務組簽章後,再將所有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事務組,並將申請書word檔寄到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luyouru@dila.edu.tw。
2.在校成績單(含歷年成績單及上學年度全班排名百分比)。
3.中英文研修計畫書(詳述前往國外大學參與研修計畫之內容、動機、計畫修習課程名稱及資料及其重要性,以A4紙張繕打)。
4.若檢具符合本簡章第三項第五款所規定之語文檢定成績證明,得優先錄取。(若於報名時成績單尚未寄達,可檢附網路列印成績或報名考試之相關證明)。
5.學系、學程主任或指導教授、導師推薦函乙份。
6.申請前往非本校之合作學校研修,須已獲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或國外指導教授、學術研究機構同意接受前往研修,並出具資格證明或同意函。
7.其他相關有助於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資料影本(可縮印使用,正本備查)。
四、108年度學生出國申請作業說明:法鼓文理學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獎助作業要點、簡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