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灣及各國COVID-19疫情仍相當嚴峻,請同學們非必要應避免出國,且出國後再入境臺灣,仍然需要居家檢疫,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及個人居住檢疫旅館之經濟負擔,境外生出入境應注意本事項內規定及風險:
一、出境申報:境外生出境者,一律填寫出境申報單(請詳附件),提交學系、學群辦公室。申報單須經系主任、學程主任及學群長核章後,送國際事務組、學務處課外活動與生活輔導組留存備查。
二、居家檢疫及簽證相關:
(一) 入境時居留證在有效期限內:境外生入境時須自行處理接機交通、尋找及進住檢疫旅館。
(二) 入境時居留證已逾期: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行規定將無法入境,須待教育部公告開放申請居留簽證時,方能在通報教育部後辦理入境簽證後入境。
三、依衛生福利部規定入境檢疫事宜:
(一) 入境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陰性報告,並先安排入境檢疫居所,以入住檢疫旅宿為原則(學校無法提供檢疫住所),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並配合採檢。
(二) 境外人士符合本國領取防疫補償金資格並曾領取者,非必要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而入境者,取消防疫補償金(新台幣一萬四千元)。